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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荐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成员的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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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2-09-19 15:08作者:山西会计来源:本站原创

各有关省直主管部门、大型国有企业、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,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水平,加强评委库建设和管理,根据评审工作需要,依照《关于印发<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〔2021〕28号)中有关评委会专家条件,现开展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成员推荐工作,有关要求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和名额

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、大型国有企业及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部门、本系统具有正高级及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不超过5名;各有关高等院校负责推荐本校正副教授不超过20名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1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认真履责,公道正派,热爱职称评审工作,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,遵守评审工作纪律;

3.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会计专业技术水平,在本专业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在教学、科研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良业绩;

4.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,取得高级会计师或副教授3年以上或具有高一级职称;

5.年龄在55周岁以下(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延长),具有承担职称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,身体健康,并接受评委会管理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
请各有关省直主管部门、大型国有企业、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“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成员推荐表(Excel格式和PDF格式)”(附件1)、本人签字的“山西省正(副)高会计师评审专家入库有关事项告知书(PDF格式)”(附件2)和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(大型国有企业主管单位)人力资源章的“山西省正(副)高会计师评审专家申请表(PDF格式)”(附件3)发送到“sxgkps2020@163.com”邮箱,并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(太原市学府街41号财政厅办公楼801房间)。

联系人:李承芸  联系电话:19935121611。




山西省财政厅  

2022年9月14日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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